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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致父母一死一伤被准予强制医疗

发布时间:2014-08-2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吕蕾)近日,新源县人民法院首次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决定对被执行人席某某予以强制医疗。

  2013年9月19日,席某某持钢管打伤母亲,打死养育自己30多年的父亲,检察院以席某某患有精神疾病,无刑事责任能力为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席某某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这是新源县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席某某因自家土地被他人承包与母亲李某发生争执后,在自家门前,用一根钢管将母亲打伤,其父亲看到后过来帮忙,结果父亲惨遭钢管打死。随后席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席某某患病四年多,患精神分裂症(衰退期),作案时处于疾病发作期间,无刑事责任能力。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席某某实施暴力行为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严重危害公民的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席某某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有必要对其予以强制医疗。

  该案中,新源县人民法院法官专程前往精神病医院会见了席某某,向主治医生了解情况,肯定了鉴定意见,后决定对席某某进行强制医疗。同时了解到。席某某因与妻子早年离婚,导致精神疾病,且发病期间,属于不具备管束的壮年精神病人。因家庭比较困难,长期医疗已花光家里所有的钱,无论是管控还是医疗,都存在启动强制医疗的必要性。

  现被执行人席谋谋已在伊犁州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医疗。(讯息来源: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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