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息:日前,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拆迁管理纠纷行政案件中,通过积极协调,能动司法,顺利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及时促成拆迁安置补偿和解协议,被拆迁人主动搬迁,使这起社会度高关注、解决难度极大的行政拆迁案件实现了和谐拆迁,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该县近年来旧城区改造加大力度,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房屋拆迁管理纠纷时有发生,倍受关注。长白镇中兴委油库东侧小区经县城建部门统一规划,确定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该区域住户张某在法定期间内未按程序履行相关义务,经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后不服,认为安置补偿条件过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长白法院受理该案后,仔细审查相关证据,多次找各方当事人做协调解释工作,并向张某详细阐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旧城改造对全县发展的重要作用,消除了张某对拆迁工作的误解,及时转变观念,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张某要求撤回起诉并主动搬迁,使这起历时近两年的拆迁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近年来,长白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坚持贯彻“和谐审判理念”,对一些行政行为存在瑕疵,但又不宜简单下判的案件,主动协调行政机关,促使由行政机关自行完善和改变行政行为,最终达到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这样不仅节约了诉讼资源,降低了司法成本,同时也促进了“官民和谐”,为建设宜居、文明、诚信、平安新长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讯息来源: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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