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专项监督护粮安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威远县检察院五个延伸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发布时间:2012-07-03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讯息 近年来,为确保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四川省威远县检察院在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采用延伸预防触角的方式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10年以来,该院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1份,发出宣传资料数十份,开展预防调查9次,进行预防咨询37次,进行警示教育16次,查办涉农职务犯罪40人,取得明显成效。

   争取重视,将预防触角延伸到党委

  有效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乃至全党全社会的大事,该院结合威远县涉农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多发这一现实,利用检察机关负责县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工作这一平台,将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大预防网络,把预防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20个乡镇及县财政、农业、林业、水务、国土等相关单位的县级年度目标考核,作一把手工程来抓。

   整合资源,将预防触角延伸到村镇

  为解决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量大预防部门人员少这一实际情况,该院整合检察资源,一方面,将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分解到各科局室,纳入院对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另一方面,向20个乡镇派驻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检察员,负责涉农案件举报、涉农法律咨询、涉农法律宣传等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与此同时,该院还聘请大学生村官为预防涉农职务犯罪联络员,搭建检察机关与镇村共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平台。

   加强配合,将预防触角延伸到机关

  对国家、省、市县实施的三农工程项目,该院预防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掌握政策,主动向党委汇报取得支持,及时向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局等涉农项目的工作主体单位派出预防涉农职务犯罪联络员,开展同步跟踪预防,定期召开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分析会,协助单位对可能发生涉农职务犯罪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突出重点,将预防触角延伸到项目

  近年来,党和政府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掀起了新一轮农、林、水、国土建设的热潮,由于在建项目多、工程投入大,市场不够规范、体制尚未健全等原因,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生了一些职务犯罪案件。该院积极与县发改局、县招监办、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沟通协调,在涉农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有效阻隔,从而在行贿可能较大的单位和个人与可能受贿的单位和个人之间架起一道“防护网”,有效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筑牢防线,将预防触角延伸到灵魂。

  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必须先行。每年六月的举报宣传周和乡镇换届选举期间,该院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预防各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到乡镇、到基层进行法制宣传,通过发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等形式,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针对涉农职务犯罪发案或高危单位,该院与与县纪委联合组成的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宣讲团,以近年来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为素材到有关单位开展涉农预防职务警示教育。三年来,该院20个乡镇和8个涉农部门做“预防涉农职务犯罪”集中法制宣讲,使三千多名涉农干部深刻感受到了来自检察机关的关爱,让这些长期工作在基层的干部们切身领悟到了“工作一生,奋斗一生;廉洁一生,幸福一生”的内核与真谛。(讯息来源:杨菊芬 陈洪  张隆 )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