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3日上午,随着神农架林区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徐淦的声音“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神农架林区法院民事审判示范庭审活动拉开帷幕。
为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规范意识和法律适用能力,提升审判人员各项司法技能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司法品质和司法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法[2012]71号)和湖北省高级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三项评查”主攻瑕疵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高法(2012]134号)以及宜昌中院《关于全市法院开展 “三项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宜中法[2012]93号)要求,神农架林区法院积极开展民事审判示范庭审活动,首个示范庭审于6月1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厅开庭,由院“三项评查”活动庭审评查小组进行了庭审现场观摩和庭后点评。
此次活动由神农架林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丽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首先由书记员徐淦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一声“全体起立”,在大家的肃立注目下,身着法官服的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迈着铿锵的步伐进入法庭,从容端坐到高高的审判席上。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响,“现在开庭 !”“法庭调查开始”、 “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随着庭审流程的推进,整个案情便清晰地展示在大家面前。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该案当庭未能调解成功。“现在休庭”一记清脆的法槌声结束了这场精彩的示范庭审活动。
示范庭审活动结束后,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卫林副院长及“三项评查”活动庭审评查小组成员随即召开了庭审评析会,就庭审礼仪、庭审程序、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评析,并针对庭审活动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总结 。卫林副院长对此次示范庭审活动给予了肯定,同时也点评了存在的不足之处。他指出,开展示范庭审活动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希望大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按照上级法院开展“三项评查”主攻瑕疵案活动的要求,扎实开展庭审评查活动,促进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法官办案质量、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最终促进法院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此次示范庭审活动,各法庭庭长参加了庭审观摩。观摩庭审活动是从事民事审判人员学习锻炼的好机会,卫林副院长还要求各审判业务庭要积极参与并充分利用此项活动,进一步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提高庭审质量、规范和完善庭审程序,努力实践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讯息来源: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法院 方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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