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收好!“打工人”必备的法律常识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打工人、打工魂,打工都是人上人”,从朋友圈到社交网站、短视频,“打工人”成为光速走红的网络梗。但“打工”致富,也要谨防劳务纠纷。不论是在正规的大单位上班,还是给私人小企业打工,都需要“打工人”们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这样在必要的时候才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一些法律常识。

  一、试用期没工资?

  答:就算只上一天班,也要给工资。

  二、试用期不给交五险一金?

  答:拨打12333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三、试用期工资能打几折?

  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

  四、公司强制周末加班怎么办?

  答:加班要自愿、自愿、自愿!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同时加班要付加班工资。

  五、公司降薪逼我离职?

  答:毫无缘由的降薪属于公司单方面更改合同,可以告他。

  六、公司想要劝退我?

  答:拒绝劝退,除非自己想走。如若无故被开除,可以得到一大笔赔偿金。

  七、我想辞职,公司不批准?

  答:正式员工,提前30天通知公司就可以离职了,无需通过公司同意,更不需要某某同意。

  “我们要悄悄打工,然后惊艳所有人”,“打工人”的这些法律常识你学会了吗?

  (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张莲刘)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