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聚焦世界知识产权日 互联网成“碰瓷式”维权重灾区

发布时间:2019-04-30  来源:新华网-工人日报  字体大小[ ]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记者当日从福建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获悉,近年来,商业版权公司以营利为目的起诉企业著作权侵权的案件急速增多,“碰瓷式”维权频发。其中,互联网成“碰瓷式”维权重灾区,且多以中小微企业为被诉主体,败诉率接近100%,个别企业直接被告垮。

  思明区法院法官通过电话告诉记者,从2017年至今,类似此前引发关注的“视觉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案件,该院已受理超过1000件,案件标的超过千万元,涉及图片、文字作品、音像作品等主要知识产权领域。

  法官表示,从案件类型来看,互联网成为侵权重灾区。企业所涉纠纷通常为图片、文学作品、音像制品侵权,这类案件占思明区法院受理该类案件总数的90%以上。侵权情形多为企业在公众号、网站进行宣传推广时,未经权利人授权而使用了文章或配图,或者娱乐场所经营者未经授权使用音像制品,且同一家企业使用的作品往往达到上百件。

  从维权者方面来看,版权公司批量起诉成为常态。商业版权公司利用网络自动搜索识别技术快速确定涉侵权企业,固定证据后向法院批量提起诉讼,进行“维权营销攻击”,迫使企业与其和解并购买产品库。北京某图片公司在近三年内,在思明法院起诉的案件就多达上百件。

  从被诉主体来看,以产权意识淡薄的中小微企业为主。当前,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淡薄且存在侥幸心理,加之企业经营规模小、成本控制严格,付费购买正版授权作品的动力不强,因此,被多次起诉的情况大量存在。

  由于多数企业确实存在侵权事实,败诉率接近100%,赔偿金额通常为每个作品3000元左右。企业被诉侵权的作品少则十几个,多则高达数百个,可能面临的赔偿高达数十万元。个别企业因赔偿金额过高,甚至直接被告垮。

  “碰瓷式”维权并非洪水猛兽,往往是因为企业自身版权意识淡薄,才导致一些公司有机可乘。法官提醒,提升版权意识是杜绝此类问题的关键。

  法官建议,法院应依法查清事实并保护真正版权人的合法权利,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对被诉企业提供了证据证明维权者可能非真实著作权人的,必须对权利来源进行认真审查。对小微企业,应该以扶持、帮助的方式,尽量促成调解,在合法范围内减少其损失,并以此为契机进行法治教育,提升其知识产权意识。对于存在“碰瓷式”维权情况的,以司法建议进行提醒,以虚假诉讼进行处罚,积极通过司法行为规范版权行业。(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杨长平 李缘缘)

中国传媒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