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的员工为了多赚些钱自愿放弃假期,请问冯律师,职工能自愿放弃假期吗?
冯骏律师:员工享受年休假是我国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利。那么从权利义务的角度来说,员工是可以自愿放弃休假的。
问:如果员工自愿放弃年休假而选择工作,单位是否应该支付其相应的工资?
冯骏律师:如果员工放弃年休假而是选择正常工作,提供劳动的,单位应向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问:有的公司不给员工安排应有的假期,而是让其继续工作的话应属于加班,不同的假期加班工资的支付也应有所不同,那么,法律上对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
冯骏律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工资的支付按照如下的标准支付: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冯骏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通过司法考试拿到律师资格,曾做过乡镇法律工作者,边自考边四川大学在办民事案件,真正是实践起步,2004代理过千名职工告本单位劳动争议案件,为职工争取回上百万。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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