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就业形势持续向好 民生之本亮点纷呈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就业领域多重矛盾挑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牢牢稳住就业基本盘,积极推进就业转型,不断提升就业质量,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现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稳中向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社会就业不断增加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把就业创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就业工作作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和谐改善的优先目标,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区间调控的下限,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就业成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亮点。
(一)新常态下就业规模持续扩大。
经济发展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源泉所在。2012—201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分别为7.9%、7.8%、7.3%、6.9%、6.7%,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同期,我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分别为92198、91954、91583、91096、90747万人。在经济增速换档、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依然庞大的大背景下,我国就业依然风景这边独好,全国就业人员总量保持了平稳增长,分别达到76704、76977、77253、77451和77603万人,年均增长225万人。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有效联动,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增强。2012—2016年,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平均吸纳非农就业172万人,比2009—2011年多吸纳30万人。
(二)城镇新增就业连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近年来,我国就业总量特别是城镇就业压力仍然较大,需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每年1500万人左右。面对巨大的就业压力和繁重的安置任务,各级党委政府不断丰富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多方拓宽就业渠道,确保了就业预期目标的超额完成。2012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1266万人,2016年达到1314万人,并且2013-2016年连续4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累计新增就业超过6500万人,超额完成每年的目标任务。
(三)失业率稳定在较低水平。
登记失业率持续稳定。2012-2016年全国城镇年末登记失业人数均维持在900多万人,季度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稳定在4.0%—4.1%之间,远低于4.5%的控制目标;全国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基本稳定在5.1%左右。
(四)劳动力市场供需两旺。
就业岗位供大于求。2012年末至2016年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求人倍率(招聘人数与求职人数之比)分别为1.08、1.10、1.15、1.10和1.13,持续平稳在1以上运行,岗位需求人数始终略大于求职人数,就业市场整体活跃,人力资源供求关系基本平衡。
二、经济转型助推就业,结构格局持续优化
五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断增强协调发展能力,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着力促进就业转型,就业格局更趋合理,就业结构持续优化。
(一)城乡就业结构发生根本转变。
2012-2016年,我国城镇化率分别为52.57%、53.73%、54.77%、56.10%和57.35%,年均增长1.2个百分点。随着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镇就业人员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同期,全国城镇就业人员从37102万人上升至41428万人,年均增加1082万人,年均增长2.8%;乡村就业人员从39602万人下降至36175万人,年均减少857万人;城镇就业比重由48.4%提高到53.4%,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乡村就业比例降为46.6%。2014年城镇就业人员数量首次超过乡村,我国城乡就业格局发生了历史性转变。
(二)第三产业就业主体地位更加巩固。
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为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增长和提升空间,带动和助推就业人员快速增加,服务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体。2016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员达到33757万人,比2012年增加6067万人,而一产、二产就业人员分别减少4277、891万人。2012—2016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比重从36.1%升至43.5%,增加7.4个百分点,成为吸纳就业最多的产业;一产、二产就业人员占比分别从33.6%和30.3%降至27.7%和28.8%。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的高低排序从“三、一、二”的发展型模式提升到了“三、二、一”的现代模式,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与产值结构的协调性明显提高,初步改变了三次产业就业结构长期滞后于产值结构的局面。
(三)行业内部就业结构明显改善。
2012-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中的装备制造业就业人员快速增长。其中,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就业人员分别为341、380、706万人,分别比2012年增长26.3%、39.1%、37.8%。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就业人员则年均分别下降6.9%和4.5%。
现代服务业就业人员大幅增长。2012-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的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娱乐业就业人员均实现了年均10%以上的高速增长,分别为11.1%、16.9%、18.6%、20.8%、16.9%、13.6%、10.8%和15%。
(四)非公经济成为城镇就业的主渠道。
2016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分别比2012年增长52.9%和59.9%,占城镇就业的比重分别为20.8%和29.2%,分别比2012年提高5.6和8.8个百分点。2012-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中,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非公有单位就业人员从7194万人增加到10374万人,比重从47.2%上升到58.0%;国有、集体、股份合作、国有独资等公有单位就业人员则从8042万人下降到7514万人,比重从52.8%下降到42.0%。
(五)区域就业结构更趋合理。
近年来,伴随着地区间产业梯度转移,中西部后发优势显现,在创造就业方面已超过东部地区。2012—2016年,西部城镇就业人员累计增长16.8%,东部增长10.9%,中部和东北分别增长10.4%和6.5%。同期,全国就业人员净增加899万人,其中,中西部地区占了90%以上;城镇就业人员净增4326万人,其中,中西部地区占比近50%。2016年中西部地区城镇就业占全国比重比2012年提高0.7个百分点,而东部占比下降0.3个百分点。
(六)就业人员素质明显改善。
人才资源稳步增长。截止2016年底,全国累计共有2358万人取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比2012年增加783万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累计17.7万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300多人,分别比2012年增加1万人和1200多人。2013-2016年,留学回国人员累计达156万人,占全部留学回国人员总数的58.8%。
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积极助推劳动者素质提升。2016年,全国高职院校达到1359所,比2012年增加62所,占国内普通高校总数的52.3%;毕业生329.8万人,占到高等教育的43.1%。据调查,2015年全国就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6年,就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例为14.6%,比2010年分别提高0.5年和4.3个百分点。
农民工综合素质显著提升。2016年,全国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占比为26.4%,比2012年提高2.7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比为29.1%,比2012年提高2.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比为23.9%,比2012年提高3.2个百分点。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49.7%,比2013年提高3.1个百分点。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业质量明显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同时,着力增进发展的公平性、普惠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满足感,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不仅保持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也实现了就业质量的不断提高。
(一)单位就业明显增加。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劳动者创办企业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大批灵活就业人员进入企业就业,促进了就业正规化程度的进一步上升。2012—2016年,我国城镇各类单位就业人员总量由22793万人增加到29971万人,占全部城镇就业人员的比重由2012年的61.43%上升到72.34%。
(二)企业用工更加规范。
各项劳动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用工的进一步规范,超时用工现象明显缓解,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2016年,城镇各类企业就业人员中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0小时的比例为47.9%,比2012年上升了3.2个百分点;超过40小时的比例大幅下降,由2012年的52%下降至48.1%,下降了3.9个百分点。
(三)劳动关系更趋稳定。
我国劳动标准体系日益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劳动关系稳定性不断增强。2016年,在各类企业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基本稳定的同时,签订无固定期(长期)劳动合同比重达到了26.8%,比2012年提高3.5个百分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推进,截至2016年末,全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为191万份,覆盖企业341万户、职工1.78亿人。
(四)就业保障显著提高。
2016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员分别为37930、29532、18089、21889、18451万人,分别比2012年末增加7503、3046、2864、2879和3022万人。
四、创业创新激发就业,发展成就辉煌瞩目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有力地推动了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创造了大量工作机会,催生了众多新就业形态,紧紧兜住了民生底线,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一)创业创新带动就业能力显著增强。
五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市场主体大量涌现,创业成为带动就业增长的重要源泉。2013年至2016年,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分别为1131、1293、1480和1651万户,年均增速13.4%;其中新登记企业分别为250、365、444和553万户,年均增速30.3%。据有关部门测算,2016年初创企业新增招聘岗位数超过240万个,对新增招聘岗位的贡献率达到18.7%。据劳动力调查数据测算,2016年城镇就业人员在一年内新创业的人数比2012年增长了约36%;在全部失业人员中,平均每年约有7%的失业人员在为自己创业做准备。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热情高涨,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超过450万人,2016年登记的大学生创业人数达到61.5万人。
(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吸纳就业效应显著。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大量涌现并蓬勃发展,对各类人员的就业创业吸引力日益增强。根据国家信息中心数据,2016年我国参与分享经济活动的人数超过6亿人,其中分享经济平台的就业人员约为585万人,比上年增加85万人。从近年来发展迅猛的快递服务业来看,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业企业从2013年的436家增至2016年的847家,从业人员增加16.1%。从分享经济的代表性企业滴滴出行公司的数据看,2013-2016年,已有1100多万注册司机有过接单行为,其中有1/4以上的司机日均接单4单以上。
(三)重点群体就业稳中有进。
高校毕业生持续保持较高就业水平。2012-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分别达到680、699、727、749和765万人,连创历史新高。五年来,党中央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重要位置,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始终稳定。2013年以来,连续四年实现就业创业人数“双增长”,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更是连续14年超过70%。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平稳增长。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坚持统筹城乡就业,有力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外出就业。2013—2016年,农民工总量从26894万人增至28171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数量从16610万人增至16934万人。
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帮扶。坚持做好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工作,2013—2016年,累计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23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99万人,共帮扶22万户零就业家庭中的24.9万人就业,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创新进取,奋力拼搏,13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保持了就业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就业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但也要看到,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庞大,结构性矛盾持续存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就业问题仍然突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地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发展促就业,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惠民生,确保就业形势稳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国家统计局人口司)
中国全民信息网摘编: 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