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任学涛)2016年以来,阿克苏中院将积案问题作为法院必须着力解决的四个突出问题(积案、信访、发改、执行)之一,综合施策,源头治理,对“边清边积、前清后积”说不。经过全院共同努力,在积案管理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连续6个月保持超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0”记录。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长期未结案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与指导。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长期未结案件开展巡查,查问案件长期未结的主客观原因,对案件进行精准分析、定向督导,确保清理工作高质高效。
强化预警防控。依托审判管理大数据平台,每周清理“黄灯”案件,变被动结案为主动结案。对超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由审管办逐案逐人下发督办通知,逐步形成审管办督办、主管副院长催办、全院通报追责的层进式管理模式,使得长期未结案件无法休眠、无处藏身。2016年以来,超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同比下降90.7%,超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连续三6个月保持“0”记录。
强化节点监管。严把审限变更审批关,大力治理隐性超审限,注重各审执节点管控,尽量缩短审执期限。除法定事由或确属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变更审限。规范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流程,有效缩短办理时间。完善请示汇报制度,请示案件必须在审委会讨论后7日内提交上级法院,跟进协调及时获取答复结论。中止案件待法定事由消除后必须及时恢复审理,避免案件久拖不决。2017年以来,该院每月超6个月以上未结案始终控制在10件以下。
强化责任追究。建立“约谈、奖惩、问责”三项责任追究机制,责任严格落实到人。由分管院领导对积案久拖不决、没有显著改善的承办人进行约谈,督促其采取措施、尽快结案。依托绩效奖惩办法,对长期未结案件的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予以绩效惩戒并逐月累计,并根据审理持续时间与审限比指标的分值情况,对承办人所在部门予以绩效惩戒。监察处跟进督查,对因工作懈怠、疏忽错漏等因素导致案件久拖不决者坚决予以问责。2016年以来,共约谈案件承办人10余次,累计对2件长期未结案承办人予以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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