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的讲话
“深学笃行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2024年会”在京举办
不断书写新的绿色奇迹——新中国成立75周年生态环境保护成就综述

第四师检察分院开展办案安全培训树立防范红线

发布时间:2017-05-31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长江)为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检察分院开展了一次办案安全知识培训,由该院荣获全国优秀司法警察、法警支队支队长徐明星授课,办案部门及35周岁以下年轻干警参与了本次办案安全培训。

  培训会前,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云新向参与培训的干警通报了2016年全国各地几起检察机关办案安全事故为案例,分析了事故的主要特点、发生的原因以及产生的重大社会影响。要求干警以案为鉴,加强办案安全防范意识;加大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抓好整改落实,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加强纪检部门监督,形成“全院监督、全员监督”的格局,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培训课堂上,主讲人从办案安全防范的意义、办案安全防范的保障等方面重点强调了如何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并结合自身参与办案安全保障实际及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办案安全事故情况通报,进行了认真对照对比,详细介绍了在办案各个环节应重点加以防范的薄弱点和注意事项,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培训结束后,参训干警对平常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办案安全隐患工作机制、制度及措施等问题展开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他们纷纷表示,要始终将办案安全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强化办案安全意识,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创新工作方法,进而实现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的双赢。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