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出租房屋有问题 物业费该由哪一方承担

发布时间:2017-05-2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伊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邓某、杨某某拒绝按时交物业费,而邓某某、杨某辩房子漏水,称自己不是购房人,待购房人修复房屋后再交。房屋修复之前的物业费该由谁负责?

  案情是这样的,2005年10月25日,伊宁市某物业服务公司与伊宁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一份《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由物业服务公司为该小区的业主提供物业服务。2012年5月6日,经公司采用业主签名办法征求意见物业服务费价格下浮10%为0.42元。原告多次催要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的物业费未果。
伊宁市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与邓某和杨某某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邓某某和杨某都应当负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主张的利息损失理当由邓某某和杨某两人承担,利息计算方式不违反法律规定。邓某某、杨某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2012年1月-2015年12月物业费1 963.2元和利息303.85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都应该依照业主委员会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故邓某某、杨某作为物业使用人以主体不符为由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不能成立。(作者:妮格热)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