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周志刚 舒锐)近日,成都市与时俱进物流有限公司(简称物流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印着“人民好法官,调解促和谐”的锦旗及一封感谢信送到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
2016年8月24日,挂靠在物流公司的成都市龙泉人白某驾驶货车由成彭高速立交桥方向沿绕城高速内侧车道往货运大道方向行驶,行至成都市金牛区绕城高速内侧81公里处,因操作不当,与郫县人易某驾驶的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客车乘客周某等四人死亡,司机易某及另三人重伤。成都市交管部门认定白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之后,检察机关向金牛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白某犯交通肇事罪,伤者易某向金牛区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17年1月11日,伤者李某等3人及死者亲属粟某等13人同时向成铁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请求,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白某及其挂靠单位物流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90万余元。
物流公司是一家先进企业,曾经获得过省级、国家级多项荣誉称号。原告到法院起诉后,被告之一的物流公司当即委托律师向承办法官表示希望调解结案,同时表示将配合法院做好其与原告之间纠纷的化解工作,积极赔偿,求得原告谅解。
成铁法院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陈雪蛟承办该案后,认真分析案情,了解当事人心态,发现该案各方矛盾十分尖锐,受害人亲属甚至扬言要报复被告人,处理稍有不慎,极易引发过激事件。于是,陈法官一方面用特别温柔的语言对受害人亲属进行安慰,稳定他们的情绪,另一方面将各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分类分项计算出来,让各方当事人在调解时做到心中有数;接着启动“诉调对接”机制,与金牛区法院承办被告人白某刑事案件的法官取得联系,邀其参与调解。
经过一次刑事庭审后调解、一次民事庭审后调解、两次看守所内调解、三次当事人私下调解,四次两个法院共同调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分歧逐步缩小,意见逐渐接近,被告人白某也得到了受害人及家属的谅解。
最终,先是白某、物流公司与三位伤者签订调解协议,分别赔偿受害人高某22万余元、邱某15万余元、李某14万余元,共计51万余元,三位伤者向成铁法院提交撤诉申请结案;接着,白某、物流公司与四位死者及伤者易某达成和解,分别赔偿伤者易某44万余元、死者亲属粟某等35万余元、张某等35万余元、杨某等33万余元、高某等35万余元,共计182万余元,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结案。
至此,这起导致四人死亡、四人受伤、各方矛盾十分尖锐的重大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成铁法院和金牛区法院的联合调解下成功化解。
近日,被告物流公司为感谢成铁法院及时化解其与原告之间的纠纷,取得了原告谅解,最大限度挽回了其公司的声誉,不顾成铁法院领导劝阻,依然送来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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