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王笑媛)“亲,你好,有空吗?能帮我做兼职刷单,一单10到30元钱,详情加QQ2885649***”。沭阳县王某某因加QQ2885649***陷入该骗局被诈骗31120元。
2016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张某、谭某某利用其设立的公司,通过多个阿里旺旺用户号帮助他人向大量淘宝用户发送“亲爱的淘宝会员,您的信誉良好,特意邀请您来做刷手,刷一单能挣 10到30块钱,每天可以赚300-500元,详情请加QQ********”等虚假广告信息,引诱淘宝用户加虚假刷单信息里的QQ号,成功加入一名淘宝用户即可获得佣金20-50元不等,从而致使多名被害人上当受骗,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张某、谭某某通过发布虚假广告所得佣金高达80余万元。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张某、谭某某明知是虚假的广告仍向不特定的淘宝用户发布虚假广告,但其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好,有坦白情节,对其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建议以涉嫌虚假广告罪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张某某、谭某某。
在此,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手机在收到类似短信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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