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翟凯)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垦区检察院同公安机关就进一步统一规范报捕案件的标准和要求,提升报捕和批捕案件质量召开座谈会。该院分管领导、侦监科干警、公诉科部分干警、垦区公安局分管领导及法制大队、刑警大队、经侦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该院就信用卡诈骗案件证据收集问题,向公安机关分发《信用卡诈骗案件证据参考指引》,要求公安机关在收集信用卡诈骗类案件中,要以客观证据来证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3个月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仍不归还”,从而达到有效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规范信用卡诈骗案件证据收集标准的效果。
该院还针对报捕案件不捕率高和轻刑率高的情况,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指导公安机关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及社会危险性取证和审查。对明显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或者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该院要求公安机关履行社会危险性的证明责任并在提捕书中明确列明社会危险性的证据,从源头上控制可能判轻刑案件的逮捕数量,提升报捕案件质量。
公安局副局长马鹏代表全局对检察院在办案中给予的指导和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加大把关力度,规范案件报捕流程,完善案件的审核机制;定期与该院召开协调会,互通案件信息;建立互相探讨机制及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对敏感案件,及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组织民警进行培训,强化证据意识、提升证据搜集能力及审讯水平。
最后该院副检察长闫志斌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在办案过程中注意程序合法问题,在保证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同时,也要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二是加强证据的收集,提高办案质量;三是提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对社会危险性证据的收集意识。
通过此次座谈,有效加强了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共同交流,切实提高了办案民警的“证据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有力地推进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及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今后两机关在工作中更好地沟通配合,更有力地打击犯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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