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翟凯)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垦区检察院联合昭苏垦区公安边防派出所的首场执法信息互通会在垦区公安局三楼召开,这是继双方会签《关于对公安派出所加强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实行)》后,检察机关与辖区各派出所第一次召开例会互相通报上一季度工作情况。
会上,公安派出所汇报了2017年1至4月所受、立、破、结案的刑事案件。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志斌带领科室负责人通过调阅接出警记录,听取工作介绍、查阅案件卷宗等方式,检查派出所2017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监督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中是否存在以罚代刑、有案不立以及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
此次监督工作,该院将公安派出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采取刑事拘留等限制人生自由强制措施、派出所人员存在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情形及侦察手段适用等7个刑事侦查活动方面的内容纳入了重点监督范围。为确保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取得实效,该院指派多名检察官担任联络检察官,并对辖区内派出所进行分片管理,在每个片区选择一个重点派出所作为该片区刑事侦查活动法律监督的重点定期巡查所,对其他所进行不定期巡查。
《意见》还进一步要求该院侦查监督部门联合公安法制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对派出所执法检查,重点针对不立案、撤销案件、治安处罚、另案处理、刑拘未报捕等案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不当立案、不当撤案、降格处理等违法办案情形,加大对派出所案件办理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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