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2016年8月15日21时许,被告人陈某某与老板孔某某及几名工友一起在皮山县老城吃饭,喝了某某牌白酒,2016年8月16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驾车去宾馆,行驶至华凌超市门口时,被皮山县公安局特警大队民警盘查,发现其酒后驾驶,民警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了被告人陈某某酒后驾驶的全过程,经血液检测,被告人陈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3mg/100ml。
处理结果:
被告人陈某某无视公共安全,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每一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63毫克,属醉酒驾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某醉酒驾驶车辆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会造成严重交通事故,故应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某在案发后能够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七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官说法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当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达到10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倍。即使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倍左右。 世界卫生组织2008年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是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我国,每年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酒后驾驶成为我国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所以依法打击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势在必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
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第四条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作者:冯江涛)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