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尹业红)刘某与秦某在打工时相识,经过一年的交往,二人与2014年1月一起回秦某的老家登记结婚,2015年10月刘某生育一子。儿子出生后,为了多挣一些钱,秦某同表哥一起外出务工,刘某在家照顾儿子。2016年6月,秦某从朋友处得知刘某有了外遇,当秦某质问刘某时,刘某也予以承认。秦某与刘某协商离婚,二人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争执不休,离婚时孩子会判给男方抚养吗?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女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要视情况而定。只要女方无重大疾病并愿意抚养孩子的,两岁以下一般是归女方抚养。秦某如果主张孩子由自己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刘某具有以上情形,否则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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